- 「金僑獎冠軍」:共一名。每人(隊)可獲美金1萬元及獎座一座。
- 「金僑獎亞軍」:共一名。每人(隊)可獲美金5千元及獎座一座。
- 「金僑獎季軍」:共一名。每人(隊)可獲美金3千元及獎座一座。
- 「金僑獎單項獎」:共四名。最佳創意獎、最佳音效獎、最佳導演獎、最佳劇情獎各一名,每人(隊)各可獲美金1,500元及獎座一座。
★ 如同時獲得上述(冠、亞、季軍及單項獎)兩項以上之獎項,獎金部份以領取最高獎金為限。
- 「金僑獎佳作」:入圍影片中,未獲上述獎項(冠、亞、季軍及單項獎)者,每人(隊)各可獲美金500元及獎座一座。
- 「網路票選人氣獎」:網路票選中,未獲上述獎項(冠、亞、季軍及單項獎)之最高票數前2名,每人(隊)各可獲美金500元。
- 「EARLY BIRD獎」:共20名。以故事內容分五大地區(
北美、 中南美及大洋洲、 亞洲、 歐洲及非洲、 國內),各地區前4名上傳作品(最遲須於99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完成上傳程序)且符合參賽資格者,每人(隊)各可獲美金100元。依活動辦法須於上傳後一個月內寄(送)參賽文件至僑務委員會或所屬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若未收到文件則往後遞補名額。
- 「週週送參加獎」:共15名,凡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於網路票選進行期間,每週三由電腦隨機抽出1位網友,於每週四公布得獎名單(第一週抽出由6月14至6月22日參加投票的網友,第二週起抽出6月23日至6月29日參加的網友,依此類推…如遇假日則順延一天),得獎者每人將可獲美金100元。
- 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 冠、亞、季軍及單項獎之得獎獎金以領取最高獎項獎金為限,如得獎者同時獲得「金僑獎冠軍」及「金僑獎單項獎」中之最佳創意獎,領取獎金則以冠軍美金1萬元為限,不再另行頒與美金1,500元,但仍將頒與冠軍及最佳創意獎兩座獎座。
- 獲得「EARLY BIRD獎」,領取美金100元,仍可獲得入圍作品之獎金。
- 佳作得獎者,可同時獲得「網路票選人氣獎」,獎金共計美金1,000元,頒發「金僑獎佳作」獎座。
- 得獎結果將於10月5日公布於活動網站(「EARLY BIRD獎」及「週週送參加獎」將於活動進行中陸續公布),得獎獎金須於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頒發。
- 領獎程序:主辦單位將統一於10月初以電子郵件通知所有得獎人,經確認身分後,請得獎人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獎金領據」及得獎作品之原始影片檔光碟(除「EARLY BIRD獎」及「週週送參加獎」之得獎人)寄(送)達僑務委員會(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或所屬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 本活動以美金為主要獎金幣別,若您提供之帳戶為國內台幣存款帳戶,將依當天匯率匯入等值台幣;如您提供之帳戶為國內美金存款帳戶,本會將直接依所提供之帳戶匯款,以上手續費皆由本會吸收。如您為國外參賽者且未提供前述帳戶,本會將先轉至當地最近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或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請其代為交付,其國內手續費由本會吸收,惟國外銀行手續費則依各銀行收取標準,從獎金中扣除。
- 另「週週送參加獎」獎金之撥付,不論國內、外得獎人,皆直接匯入該得獎者帳戶,其國內手續費由本會吸收,惟國外銀行手續費則依各銀行收取標準,從獎金中扣除。
- 「得獎影片」獎金領據上簽收之姓名須與報名時繳交之基本資料表上參賽者相同,不得中途更換。如為一人領多項獎金,僅須填寫一張獎金領據(獎金合併),另如為多人共組一隊報名,須於同一領據上依序分別填寫各人資料。
-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項規定以外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並簽具領據一份,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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