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規則暨著作權約定書」
- 1.認知與接受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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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中國民國僑務委員會係依據本活動條款提供「金僑獎」活動之相關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參加「金僑獎」活動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
若您為未滿二十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後於「參賽者基本資料表」下方欄位中簽名,方得繼續進行本活動。
- 2.您的註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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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 一、依本服務註冊表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 二、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視同放棄參加活動與得獎資格。
- 3.台灣宏觀網路電視隱私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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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會員註冊資料將受到主辦單位保護,未經會員同意不得對外公布會員之個人資料。
- 4.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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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服務的註冊程序之後,您將擁有一個密碼及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您並同意以下事項:
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將立即通知台灣宏觀網路電視,且
每次連線完畢,均結束您的帳號使用,以保護帳號之安全性,
若於活動結束未進行帳號登出,系統將自動記憶帳號,於下次開啟活動網頁時以該帳號密碼自動啟動,並紀錄活動過程,若因此帳號遭他人使用,您將需要為此負責。 -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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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進行本活動,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於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活動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1.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上;
- 2.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 5.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
- 6.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 7.其他主辦單位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 6.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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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參賽資格
- (一)海內外認同中華民國、熱愛台灣自由民主之華人,不限個人、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員姓名,隊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成員)皆可參加,每人(隊)參加徵選作品數量以一件為限。
- (二)主辦單位及相關協辦業務合作單位之員工不可參加比賽,凡經查獲取消資格。
- 二、參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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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品規格
- 1.短片長度:需於90秒至120秒之間,超過120秒或不足90秒,影片將無法上傳。(系統設定秒數有誤差值,凡完成上傳步驟之影片,其長度即符合作品規格)
- 2.拍攝方式(影片、動畫等均可)及器材不拘(惟以HD、Digital Betacam、Betacam等為佳)。
- 3.檔案格式以avi、wmv、mpg、asf為限,上傳檔案大小1GB內。上傳後將自動轉檔為flv格式,並壓縮檔案為400K及4:3 (480x360)尺寸。
- 4.作品著作權:
- (1)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 (3)著作權約定:
- I.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 II.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 III.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 IV.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5.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 6.參賽作品需為2010年2月1日以後(含)完成之製作。
- 7.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 8.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加者上傳之參賽作品,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參與短片徵選者需保留原始檔(avi、HD、Digital Betacam、Betacam…),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於「台灣宏觀電視」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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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方式
- 1.參賽者須先加入本活動之會員,每個帳號限上傳一件作品。
- 2.報名步驟:
- (1)至活動網頁加入會員並完成參賽影片上傳後,下載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表(含證件影本黏貼)、活動規則暨著作權約定書(最後一頁須親筆簽名)」。
- (2)填寫完成後將紙本寄送至僑務委員會或所屬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始完成本活動報名。
- 1、該紙本須於上傳後一個月內寄(送)達僑務委員會或所屬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逾期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2、若為團體參賽,由隊員其中一人加入會員上傳影片即可,但每位隊員均須填寫並統一寄送「參賽者基本資料表(含證件影本黏貼)、活動規則暨著作權約定書」,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 三、網路投票
- (一)在投票期間,網友於加入會員後,至活動網頁中點選「我要投票」,即可為該影片增加人氣票數,每一帳號每日限投每支影片1票(即每天可投給多支影片,但同一影片至多一票)。
- (二)如網路票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點擊人次,並有權將相關點擊人次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點擊人次之機制。
- 1、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點擊人氣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進行人氣虛報。
- 2、利用不正當之行為(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點擊人氣或給予點擊人氣等。
- 一、參賽資格
- 7.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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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冠、亞、季軍及單項獎之得獎獎金以領取最高獎項獎金為限,如得獎者同時獲得「金僑獎冠軍」及「金僑獎單項獎」中之最佳創意獎,領取獎金則以冠軍美金1萬元為限,不再另行頒與美金1,500元,但仍將頒與冠軍及最佳創意獎兩座獎座。
- 二、獲得「EARLY BIRD獎」,領取美金100元,仍可獲得入圍作品之獎金。
- 三、佳作得獎者,可同時獲得「網路票選人氣獎」,獎金共計美金1,000元,頒發「金僑獎佳作」獎座。
- 四、得獎結果將於10月5日公布於活動網站(「EARLY BIRD獎」及「週週送參加獎」將於活動進行中陸續公布),得獎獎金須於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頒發。
- 五、領獎程序:主辦單位將統一於10月初以電子郵件通知所有得獎人,經確認身分後,請得獎人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獎金領據」及得獎作品之原始影片檔光碟(除「EARLY BRID獎」及「週週送參加獎」之得獎人)寄(送)達僑務委員會(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或所屬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 六、本活動以美金為主要獎金幣別,若您提供之帳戶為國內台幣存款帳戶,將依當天匯率匯入等值台幣;如您提供之帳戶為國內美金存款帳戶,本會將直接依所提供之帳戶匯款,以上手續費皆由本會吸收。如您為國外參賽者且未提供前述帳戶,本會將先轉至當地最近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或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請其代為交付,其國內手續費由本會吸收,惟國外銀行手續費則依各銀行收取標準,從獎金中扣除。
- 七、另「週週送參加獎」獎金之撥付,不論國內、外得獎人,皆直接匯入該得獎者帳戶,其國內手續費由本會吸收,惟國外銀行手續費則依各銀行收取標準,從獎金中扣除。
- 八、「得獎影片」獎金領據上簽收之姓名須與報名時繳交之基本資料表上參賽者相同,不得中途更換。如為一人領多項獎金,僅須填寫一張獎金領據(獎金合併),另如為多人共組一隊報名,須於同一領據上依序分別填寫各人資料。
- 九、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並簽具領據一份,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
- 8.活動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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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 二、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活動辦法內等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 三、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加者須負一切相關責任。
- 四、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五、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六、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辦法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及獎金;參賽者或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 七、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 八、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 九、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 9.系統中斷或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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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主辦單位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10.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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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主辦單位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主辦單位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 11.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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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同意本網站得基於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本網站認為您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並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本網站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於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依本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提供之本服務,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得終止,您承認並同意,本網站得立即關閉或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及停止本服務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主辦單位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 12.資訊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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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對於您使用本服務連結至其他網站而取得之資訊或建議,不擔保其為完全正確無誤。主辦單位對於本服務所提供之資訊或內容有權隨時修改或刪除。
- 13.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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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明確了解並同意:
主辦單位對本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主辦單位不保證以下事項:
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由本服務之使用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
是否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前開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您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您應負完全責任。
- 14.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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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同意主辦單位得基於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主辦單位認為您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及本服務之使用。主辦單位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於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依本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提供之本服務,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得終止,您承認並同意,主辦單位得立即關閉或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及停止本服務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主辦單位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 15.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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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