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比賽簡介
為更緊密聯繫全球華人情感,鼓勵國人及海外僑胞影音短片創作,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特舉辦第二屆『華人金僑獎短片徵選活動』,廣邀海內外華人以「我的第二故鄉」為主題,分享第二故鄉的美麗與感動故事,展現華人在異地奮鬥打拚之積極、進取精神。
 
 
貳、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參、活動期程 (以台灣當地時間為準)
一、宣傳日期:2010年2月1日起
二、活動日期:活動期間自2010年3月1日至10月5日止
 
(一) 影片上傳: 2010年3月1日中午12:00至5月31日中午12:00止
(二) 入圍公告: 2010年6月14日(於活動網站公布20支入圍影片名單)
(三) 網路投票: 2010年6月14日中午12:00至9月30日中午12:00(針對20支入圍影片網路投票)。
(四) 得獎公布: 得獎結果將於2010年10月5日公布於活動網站(「EARLY BIRD獎」及「週週送參加獎」將於活動進行中陸續公布),頒獎典禮將擇期舉辦。
 
 
肆、比賽主題
我的第二故鄉─2010華人金僑獎短片徵選活動

以「我的第二故鄉」為主題,訴說華人遠離出生故鄉,來到異地奮鬥打拚、成家立業的過程,及分享第二故鄉的美麗與感動故事。短片形式、風格、類型、題材不拘,拍攝長度為90秒至120秒。

 
伍、活動規則
一、參賽資格

 

  1. 海內外認同中華民國、熱愛台灣自由民主之華人,不限個人、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員姓名,隊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皆可參加,每人(隊)參加徵選作品數量以一件為限,如違反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
  2. 主辦單位及相關協辦業務合作單位之員工家屬不可參加比賽,凡經查獲,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規定
 
(一)作品規格
1.短片長度: 須為90秒至120秒之間,超過120秒或不足90秒,影片將無法上傳。(系統設定秒數有誤差值,凡完成上傳步驟之影片,其長度即符合作品規格)
2.拍攝手法: 拍攝方式(影片、動畫等均可)及器材不拘(惟以HD、Digital Betacam、Betacam等為佳)。
3.上傳格式: 檔案格式以avi、wmv、mpg、asf為限,上傳檔案大小1GB內。上傳後系統將自動轉檔為flv格式,並壓縮檔案為400K及4:3 (480x360)尺寸。
4.作品著作權:
(1)

音樂:

  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 肖像:
  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3) 著作權約定:
 
  •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 參賽者稿件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
 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6. 參賽作品需為2010年2月1日以後(含)完成之製作。
7.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
 等相關情事。
8. 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加者上傳之參賽作品,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
 參與短片徵選者須保留原始檔(avi、HD、Digital Betacam、Betacam…)
 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於「宏觀電視」及其他電視媒體
 播放。
(二)報名方式
1. 參賽者須先加入本活動之會員,每個帳號限上傳一件作品。
2. 報名步驟:
(1) 至活動網頁加入會員並完成參賽影片上傳後,下載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表(含證件影本黏貼)、活動規則暨著作權約定書(最後一頁須親筆簽名)」。
(2) 填寫完成後將紙本寄送至僑務委員會或所屬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始完成本活動報名。
 

三、網路投票

  • 在投票期間,網友於加入會員後,至活動網頁中點選「我要投票」,即可為該影片增加人氣票數,每一帳號每日限投每支影片1票(即每天可投給多支影片,但同一影片至多一票)。
  • 如網路票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點擊人次,並有權將相關點擊人次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點擊人次之機制。
  • 1. 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點擊人氣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進行人氣虛報。
    2. 用不正當之行為(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點擊人氣或給予點擊人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