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作品規格 |
| 1.短片長度: |
須為90秒至120秒之間,超過120秒或不足90秒,影片將無法上傳。(系統設定秒數有誤差值,凡完成上傳步驟之影片,其長度即符合作品規格) |
| 2.拍攝手法: |
拍攝方式(影片、動畫等均可)及器材不拘(惟以HD、Digital Betacam、Betacam等為佳)。 |
| 3.上傳格式: |
檔案格式以avi、wmv、mpg、asf為限,上傳檔案大小1GB內。上傳後系統將自動轉檔為flv格式,並壓縮檔案為400K及4:3 (480x360)尺寸。 |
| 4.作品著作權: |
| (1) |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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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
| (2) |
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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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
| (3) |
著作權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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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 參賽者稿件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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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
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
| 6. 參賽作品需為2010年2月1日以後(含)完成之製作。 |
7.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
等相關情事。 |
8. 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加者上傳之參賽作品,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
參與短片徵選者須保留原始檔(avi、HD、Digital Betacam、Betacam…)
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於「宏觀電視」及其他電視媒體
播放。 |